
记者 杜涛
11月3日,财政部官网“机构设置”栏目更新信息显示,财政部债务管理司(下称“债务司”)已正式列入机构名单。财政部债务管理司共设六个处,分别为综合处、中央债务处、地方债务一处、地方债务二处、发行兑付处、监测管理处。


新成立的债务司,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拟订并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;拟订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;编制国债和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;承担政府内债发行、兑付等有关管理工作;承担政府外债管理工作,拟订基本管理制度;加强政府债务监测监管,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。
财政部债务管理司领导包括:司长李大伟,副司长曲富国、赵则永。2025年10月17日,财政部召开2025年前三季度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时,李大伟的身份是预算司一级巡视员、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主任。
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是财政部部属事业单位,主要职能包括承担政府债务统计分析、风险评估,监控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合规性,开展政府债务相关政策研究及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。财政部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网站显示,目前李大伟仍担任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主任一职。
辽宁大学地方财政研究院院长王振宇对经济观察报表示,财政部债务司的成立,能够较好克服一个时期以来政府债务多头管理的问题,是我国政府债务管理体系的顶层设计优化,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。从地方财政视角看,这一调整较好达成了地方现有债务管理机构向上对口的目标,便于上下协同,可显著提高管理效能。
在债务司成立前,财政部内部曾由多个司局分头负责债务管理工作。比如,预算司有政府债务管理处;国库司有国债管理处、国债发行兑付管理处;金融司的金融市场处负责拟定政府外债发行管理政策,负责主权信用评级、境外发债等工作;国际财金合作司则按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和外国政府贷(赠)款等。
王振宇认为,政府债务已成为现代财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历经多年的实践演进,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“债务大国”,从机构管理入手进行分散资源整合,不仅有利于提升管理效率,发挥债务杠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,更能有利于防范地方债务风险。
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9月12日国新办“高质量完成‘十四五’规划”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“十五五”期间,财政部将继续统筹好发展和安全,加快建立健全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,在发展中化债、在化债中发展,为经济行稳致远提供有力支撑。
10月23日,《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》提出,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。10月28日,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》指出,加快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。
根据财政部数据,截至2024年末,我国政府全口径债务总额为92.6万亿元,包括国债34.6万亿元、地方政府法定债务47.5万亿元、地方政府隐性债务10.5万亿元,政府负债率为68.7%。我国政府负债率处于合理区间,风险安全可控。
在债务管理司成立的同时,财政部官网“机构设置”栏目更新信息显示,财政部政策研究室已撤销。
财政部政策研究室成立于2014年,彼时中国正启动新一轮财税改革,其主要职责包括研究经济社会与财政工作重大问题、提出财税改革及重要财税政策建议、承担财政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,以及协调落实财政部牵头或参与的重要改革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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